尊敬的学生家长:
您好!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。近期,社会上因学生违规骑电动车、摩托车而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屡见不鲜,严重危害学生的生命安全。为强化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,确保学生平安上下学,请家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加强对学生出行安全的教育和监管。学校也将不定期开展教育整治学生违规骑行摩托车、电动车行动。以下温馨提示请您认真阅读,切实履行好学生监护人的责任,具体做到以下几点:
一、学生骑行摩托车,严禁!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,驾驶摩托车(含燃油摩托车、电动摩托车、电动轻便摩托车)必须年满18 周岁,且必须取得相应的摩托车驾驶证和行驶证。家长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禁止不符合年龄和未取得驾照的学生骑行摩托车(含燃油摩托车、电动摩托车、电动轻便摩托车,车牌照颜色为黄牌和蓝牌)。
二、骑行电动自行车须16周岁且遵守规则!
年满16周岁的学生可以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学,但必须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,不载他人、不逆行、不闯红灯、不非法加装雨棚遮阳伞等。特别提醒安全头盔要正确佩戴,头盔不能遮挡视线,安全卡扣要系上。电动自行车要有序停放在规定区域,不得乱停乱放。
三、熟悉掌握相关法律规定!
1.根据相关法律规定: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(共享电动车);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(含燃油摩托车、电动摩托车、电动轻便摩托车)等交通工具;年满16周岁的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号牌、佩戴安全头盔;不得加装遮阳伞、不闯红灯,后座不得载人,安全文明驾驶。年满18周岁以上驾驶摩托车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及行驶证,并佩戴安全头盔,电动摩托车不准载人。
2.未成年人违法也要接受处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未成年人违法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,应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监护人承担责任。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,可以减轻责任。
四、步行或乘坐公交车上下学绿色出行,推荐!
五、家长遵守交通规则做好榜样!
各位家长朋友,请您支持和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。家校携手,让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,培养文明交通习惯,规避交通违法行为,做一名遵法守规的好学生,共同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有序、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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